4月14日,高先生请了昆明一家设备搬运公司来搬公司,原定于10点半左右搬,可早晨不到8点40工人就打电话说到了。高先生的妻子就把本应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放在了一个未用透明胶带封死的小箱子里。当高先生晚上和妻子整理箱子时,发现箱子里盛放的贵重物品全都不翼而飞了,当天给高先生搬运的三名工人已突然辞职,现已联系不上。该设备搬运公司负责人拒绝担责。
相关人员表示:所以物品丢失的责任问题,还是一个笼统的概念。从顾客方面来说,设备搬运了,请了设备搬运公司,所有物品都交付其搬运,任何物品丢失了都可以找设备搬运公司赔偿,这是不科学的。从搬运公司方面来说,给顾客搬运,充分保证物品安全是应有的工作态度,对于没有能力自动丢失的物品,搬运过程中丢失了,有依法赔偿的责任。但有能力自动丢失的物品,搬运过程中丢失了,是否同样具有赔偿责任?
律师方面表示一定要做好两手准备:一是一定要在设备搬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贵重物品需“特殊照顾”,*好是把所以物品整理好后再约设备搬运公司。二是在搬运公司开始工作前,务必要与其签订书面设备搬运合同。设备搬运问题多,越来越多的人在设备搬运后都感觉到个人权益受到侵犯,而搬完后往往搬运公司拍拍屁股走人,所以迫切需要有一个规范性的设备搬运契约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